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第4页

资金问题是我国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核心,要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无疑需要巨额的资金,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多,国家财力有限,单一依靠国家财政来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显然极不现实。借鉴近年来我国城市筹措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经验,要解决农村社会养老资金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要采取政府投入和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来强化农村集体对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投入;二是要采取政府积极引导和农民自愿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强制性养老保险,如强制凡是达到全国或全省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农民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凡是已经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民也要参加养老保险等等;三是要建立个人帐户,不论集体补助多少或是有无补助,连同个人缴费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所有,让农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主感,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四是要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商业养老保险,因为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开展养老保险已经有多年,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商业保险适应性强,能适应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进入社会养老保险难以进入的领域,成为社会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商业保险是纯商业性的(以盈利为目的),难以发挥社会养老保险的功能,且有时候还会与社会养老保险发生争夺保险市场的矛盾,造成保险市场的混乱,因此在允许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开展养老保险业务的同时,要夺其行为进行规范。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协调好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关系,避免产生矛盾。

(三)正确确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交纳方式和缴费标准

    在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应坚持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社会筹措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即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和政策支持。缴费的比例应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最低标准执行,并与城镇养老保险相衔接,实行一卡通,一般拟定在18%,在经济发达地区,个人帐户缴纳的比例可以确定在上年人均收入的12%,社会统筹为6%;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个人帐户缴纳的比例可以确定在上年人均收入的8%,社会统筹为10%;在经济不发达地区,个人帐户缴纳的比例可以确定在上年人均收入的4%社会统筹为14%。集体补助缴纳社会统筹部分,没有集体补助的使用社会募集,社会募集不足的由政府兜底。⑥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农民收入的不平衡性,并进行灵活掌握,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应实行高中低多档次。由于农民收入的灵活性,很难进行考核和计量,而且农民收入是以年为计量单位的,要到年底才进行结算,档次的划分不与农民个人收入挂钩,而是以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为基数,并根据其变化加以调整,以保证养老保险费用分担的均衡和养老保险金的保障能力。保险对象则可以根据其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参保档次,考虑到农民收入的不稳定性,保险对象可以视经济收入情况预缴和不缴保险费,经济好的时候提前缴纳,遇到天灾人祸的时候,可以暂时停止缴纳。

(四)努力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值和增值工作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已积累近百亿元,且随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将加速,但现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县级为单位的统一管理和运营的实现,不仅带来了过度分散管理所产生的不合理管理费用和基金被挤占的风险,而且投资形式单一,使得养老保险基金如何保值增值问题日益突出。因此,要认真研究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办法与措施,逐步使基金运营走向市场,实现基金的合理组合和最大增值。当前,除应搞好与银行的合作,提高储蓄与购买国债的收益率外,还应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考虑在安全原则下的多渠道投资,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搞的好的地区,可以尝试建立保险基金的投资专营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营基金,即按照基金的属性以适当的比例投向不同的创利渠道,在整体上获得较好的利润。另外,国家应制定有关政策为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增值提供条件,如可考虑由财政发行特种高利率债券。为保险基金指定专项建设项目等。还有管理费标准应尽量低,养老保险支出应实行定额包干制,超出定额部分,应从民政部门的事业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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