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粮企改革

对粮食企业改革作出评价也许要到若干年之后,但在普通百姓中特别是在粮企职工中早有各种议论,这里简要地归纳几点,作为对上篇博文介绍的粮食企业改革的历史作几点不成文、不成熟的浅议:
     一、本市粮食企业改革的个性有两方面:一是在产权制度改革成为一时潮流的冲击后,国有粮食企业居然有一部分生存下来,这就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仅管采取了租赁形式,但企业资产毕竟没有卖给个人。这一点要归功于各级政府对国有粮食企业采取的特殊政策,当然这个特殊情况不只是本地区,至少全江苏省是这样,不像商业、物资、供销和工业部门县以下的企业基本上私有化了。二是工商分家,即在1998年粮食工业企业与粮食局分开,单独组建粮食工业总公司,与粮食局的关系从几十年的父子变成了弟兄。如今随着当时闹生日祝福http://www.251com.cn 分家的粮食工业总公司总经理成为犯罪分子,真相大白了,也就是为了让他成为名副其实的一把手、正局职,而采取一个荒唐措施。然而,错也就永远错下去了,这在全省乃至全国很可能是独一无二的“创举”。历史上粮食部门的业务可以概括为“购销调存加”4个字,因为向农民收购的是原粮,而城镇居民吃的是成品粮,这中间有一个“加工”的环节,即要把稻加工成米,把麦加工成面,这两方面的事情都属于一个部门,早在1956年1月国务院就明确规定全国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以及其他经济类型的粮食加工企业都必须服从粮食部门的归口领导。2004年5月温家宝总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7号令,即《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然而,我们这个地方的粮食工业却脱离了本地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
     二、粮食企业前两个阶段的改革,即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转变企业内部机制,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如果说是必要的正确的,那么大规模地经济裁员和全员置换身份即所谓“买断工龄”,让那么多人下岗失业,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许多当年下岗失业的职工至今仍心有余悸,不满之情溢于言表。前不久还有一位当年的粮食职工对我说:凭什么把我们绝大多数职工赶走,把那么好的企业阵地和资产让个别人经营?难道说租赁经营就是国有小型企业改革的最佳形式吗?(当然,租赁的好处只少有两点,一是发包方省事;二是承包方包赢不包亏。)凭什么让我们失去饭碗而让个别人成为富翁?尤其是把好端端的油米加工厂贱卖给外地黑心商人(应该叫奉送),那个厂的许多工人,对这种行为痛心疾首,本来厂子生产经营很正常,何来一个口号,叫做“婧女先嫁”(好的单位先卖掉),这是从哪里贩来的“改革”理论?上千在职职工一下子就被赶走了,有的人回家大哭一场,有的退休老职工说了这样一句话:“干了一辈子的单位,被卖掉了,一旦我死了,连个给我送花圈的单位都没有啦!”这是何等的伤心!最近,我从媒体得到两则新闻:一是燃油税改革后,对二级公路收费站将逐步取消,到时对这批收费人员要认真安置,确保转岗不下岗。二是国务院要求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这是多么人性化的政策措施啊!为什么当年的“买断”和裁员就那么的铁心肠呢?虽说下岗可以再就业,而且有的人还因此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干得很出色,甚至富了起来。但是多数人还是成为了社会的弱势群体,特别是那一批“4050”人员(即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他们再就业很困难,很困难,他们不得不经历反复失业的痛苦,有的还遭遇疾病或家庭不幸的双重打击,在困苦中艰难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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