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教学思想和教学观

 教学是人类特有的一种人才培养活动,教学活动由教师传授知识和学生学习知识共同组成。教学观是指人们对教学本身及教学与其它事物关系的看法。长期以来,重视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大地涌现出很多的教育家,朱熹就是其中的佼佼者。朱熹,是宋明理学的集大成者,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思想博大精深,涉及政治、历史、伦理、教育等多元领域。朱熹的教育思想承上启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扬弃了先秦以来传统的教育思想,结合自身教育实践的经验教训,理论联系实际,建立一套系统的教学观。朱熹认为教学是一个格物致知的过程,强调以思辨的眼光看待整个教学过程。

  一、格物致知的指导思想

  朱熹认为教学就是一个格物致知的过程,教学的目的是帮助学生认识客观世界,形成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长期以来,在儒家的经典教义中,格物致知是儒家学说的基本概念,传统的儒学家将格物致知与诚意、正心、修身等道德修养方法紧密相连,他们认为,格物致知能够提高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的能力,是实现儒家平天下最高理想的有效途径。到了宋代,朱熹为代表的宋明理学家发展了儒家的教义,他们将“格物致知”第一次上升到认识论的高度。至此,“格物致知”不仅具有丰富的政治伦理价值,而且成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从那以后,以“格物致知”为指导思想的教学理论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格物致知”正式成为传道、授业、解惑的基本内涵。

  顾名思义,“格物”指穷究事务的道理,“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致知”指获取知识,“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朱熹认为知在我,理在物,我与物是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格物致知”是连结认识主体和客体的桥梁,因此,教学就是实现“格物致知”的过程。在朱熹的教育观中,物的外延十分广泛,包括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同时包括心理现象和道德行为规范。在教学过程中,甄别如此纷繁复杂的客观世界绝非易事,因此,朱熹强调格物致知是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学习者应坚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重重而入,层层而进”,只有遵循认识事物的基本规律,才能真正实现教学的目的。可见,格物致知观是一种高屋建瓴的认识理论,是宋明理学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它贯穿于朱熹教学观点的始终,是朱熹的教学观的指导思想。

  二、辩证的教学观点

  在格物致知的方法论的指导下,朱熹的教育观建立在多元的政治、历史、伦理知识的基础上,因此,他的教学观点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充满辩证而理性的思考。朱熹考察了历史和当时教育状况,深入地反思和总结自身的教学实践,系统地分析了整个教学过程,提出一系列的教学观点。具体而言,他分别探讨了教师与学生、学习与思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辩证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的辩证关系

  教师和学生是教学工作的主体。朱熹认为,教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教师与学生之间存在辩证的互动作用。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应善于创造和把握教学时机,有针对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在朱熹的眼中,一位优秀的教师能使学生保持一种渴求知识的状态,因此,他将《论语》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解释为:“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在良性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能够通过自己的能力,使学生处于“愤”与“悱”状态,此时,教师的谆谆教导将事半功倍。“此正所谓时雨化之。譬如种植之物,人力随分已加。但正当那时节,欲发生未发生之际,却欠了些小雨,忽然得这些小雨来,生意岂可御也。”相对而言,在教学实践中,朱熹强调学生不能被动地接受知识,应主动地理解知识。他时常告诫自己的弟子,“某此间讲说时少,践履时多,事事都用你自去究索,某只是做个引路底人,做个证明底人,有疑难处,同商量而已”。可见,在朱熹的教学观中,教学归根结底是教师与学生相互作用的过程,在教师与学生的辩证关系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发挥着“引路、证明、商量、激励”的作用,学生是学习活动的执行者、实现者。

  (二)学习与思考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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