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各地区保险业发展状况比较的文献综述

【摘要】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保险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保险总量规模一直保持着很高的增长速度,保险业的市场化水平也逐渐提高.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中国保险业在高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诸多障碍性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保险市场结构上的不合理.保险业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是当前结构性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相伴而生,但又表现出与之不完全相同的特点.本文将从保费收入、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等方面对我国不同区域的保险业发展进行比较,并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

  【概述】保费收入有两个方面的内涵: 一方面,保费收入是由于投保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缴付保险费而形成的,从经济角度观察,保险费是保户为形成共同风险保障而分摊的资金;从法律角度观察,保险费是保户为获得赔付请求而付出的代价。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是衡量保险行业发展情况的两个重要指标。保险密度是按照一国的全国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它反映了一个国家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保险深度是指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它是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一个重要的指标。从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这两个指标,可以看出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它与世界同行业水平的差距。论文网http://www.lwfree.com/

  饶正洪(2010)在《我国保费收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中提到:从1998年到2006年,我国保费收入年均保持两位数的增长,不仅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也高于世界保险业同期的平均增长水平,甚至快于亚洲新兴保险市场。2008年,我国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9784.1亿元,同比增长39.1%,是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然而我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都还处于世界的低水平。2003年世界平均保险深度为8.06%,平均保险密度为469.6美元。而2005年,我国保险深度为2.7%,保险密度为380元,均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与我国高速发展的国民经济是不相称的。同时,我国保险市场结构严重不均衡,区域化差异非常大。如2007年,上海市的人均保费是西藏地区的27.88倍,这些都说明了我国保险业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

  【各地区保险业发展差异的比较】原文请加六.维^论,文'网QQ324,9114

  樊国昌(2000)在其论文中认为西部地区的保险市场与东部地区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相比才刚刚开始起步,主要表现在:1、市场主体少,缺乏竞争;2、投保对象以城市居民为主,主要是城市的高收入家庭;3、保险中介市场尚未形成,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严重滞后;4、保险密度及保险深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具有广阔的市场拓展空间。

  【保费收入的比较】

  陈华,陈红梅(2008)以1999~2005我国各地区GDP均值水平为例来分析地区效应(保险业务发展水平相对于GDP水平的高低),在《我国保险业的地区差异及协调发展》中指出:上海和北京两地,寿险及财险业务的地区效应值都处于较高水平,两市的寿险和财险发展水平均处于领先地位,两地的保险规模绝对水平也领先于其它地区。而广东、江苏、山东和浙江等地的保费收入绝对水平领先于其它地区,但它们的地区效应值却很低。宁夏、青海、新疆、甘肃、海南、贵州等地的保险业发展相对于GDP水平较高。

  陆泰百(2009)在《我国保险业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灰色关联分析》中得出: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保险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既存在相同之处,也存在明显差异。在相同点方面,三大地区人险保费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联系数最小,东部与中部地区的保险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相似。在不同点方面,西部地区财险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最为密切,这一点与东部和中部地区是不同的。

  【保险密度与保险深度方面的比较】原文请加六.维^论,文'网QQ324.9114

  吴祥佑(2009)《我国保险密度收敛的实证研究》指出:我国东部沿海省份(不含京、津、沪、粤四省市)的保险密度存在区域集聚的现象,2007年江苏、浙江的保险密度为700元/人,明显高于其他8省并呈聚集趋势,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和福建6省的保险密度大约为470/人,各省明显趋同,只有辽宁表现出了又脱离出这一群体的趋势;广西和海南的保险密度大约为240元/人,两省也明显趋同,但它们显然应归于另一较低水平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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