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机案件研究

 一、赌博机的鉴定
  (一)鉴定主体。办理赌博机案件,准确鉴定电子游戏设施设备是否具备赌博功能是前提和基础。目前尚无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游戏机的鉴定主体、鉴定标准和鉴定程序做出统一的规定,基本上是由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如上海,规定由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对赌博机进行鉴定,苏州规定由文化、公安部门联合鉴定,杭州规定自2007年9月15日起由公安局业务部门进行鉴定,公安局业务部门把握不准的,报市电子游戏机型机种鉴定小组鉴定,济南规定由电子游戏机鉴定小组(由文化、公安、工商、信息产业等部门人员组成)鉴定。另外,有的地方使用的是“认定”,有的使用的是“鉴定”,鉴定结论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证据种类,鉴定意见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证据之一,笔者认为,统一使用“鉴定”为宜,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统一赌博机的鉴定主体,基于赌博机案件的特殊性,鉴定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进行为宜,同时规定鉴定人员的资质取得标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应当确定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工作人员负责鉴定工作。 解放军医院实习总结汇报

  (二)鉴定标准。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是指带有荧屏积分功能或者具有退币、退钢珠、退奖券等功能的电子游戏机。赌博机究其原理实质上就是一台简单的计算机,内设有可以自由设置赔率的集成电路,参赌前机主往往根据输赢比率设置好赌博机的赔率,使自己真正做到稳赚不赔。因此,凡是可以在游戏中选定赔率以小博大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都属于赌博机。2000年7月17日文化部《关于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市发[2001]31号)中列举了常见的53种具有赌博功能电子游戏机机种。时隔8年,电子游戏机新款机型机种大量涌现,文化部禁用机型机种目录已无法涵盖。于是各地定期公布赌博机目录,如上海2007年就公布了两批《赌博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目录》,将赌博机分为熊猫机类、轮盘机类、三七机类,电路板类以及其他类等五大类,共计265 种,笔者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定期公布《赌博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目录》,以指导执法办案。

  (三)鉴定程序。对于何种情况下需要进行鉴定,各地规定也不一致。笔者认为对于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目录》中所列的机型、机种,当事人无异议的,无须鉴定,可直接认定为赌博电子游戏机,并依法予以处理。《目录》之外的电子游戏设备设施则需要鉴定后才能鉴定其是否具有赌博功能。具体的鉴定程序,可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1条和72条的规定设计如下:需要鉴定时,办案单位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出具书面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委托鉴定的事项、提交鉴定的相关材料、鉴定的时间、依据和结论性意见等内容,并由鉴定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违法嫌疑人或单位。违法嫌疑人或单位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鉴定人。

  二、利用赌博机违法犯罪行为的定性 C#浏览器课程设计源代码

  (一)对赌博机设置者的定性

  1.构成犯罪的,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六) 和两高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从赌博罪中分离出开设赌场罪。从理论上讲,开设赌场是行为犯,只要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不问组织的人数或者赌博金额的大小,都构成开设赌场罪。但司法实践中,还是要区分情节,只有社会危害性达到严重程度的,如设置大批赌博机,以接纳他人赌博为主要经营内容的,才追究刑事责任。两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该解释只对网络上开设赌博网站作了规定,没有规定设置赌博机构成开设赌场罪的追诉标准。笔者认为,在执法实践中,可以借鉴《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规定设置赌博机,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也可规定赢利数额达到一定数额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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