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络犯罪型
网络作为虚拟社会的媒介,因为其隐蔽与传播的快捷广泛而被一部分犯罪分子作为犯罪工具,无论是引导别人网络犯罪还是对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网络作为替代传统犯罪工具的新手段都有不可比拟的先天优势,而网络群体个人的年龄性别与受教育程度等差距更加助长了网络犯罪的滋生。而在2017年这种类型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中最为让人关注的当属“家庭摄像头破解案”,这种家庭摄像头经网络渠道传播,并且有相当一部分的购买群体,他们以此进行违法的拍摄窥探,无论在法律还是道德层面都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人身权利,此事一经披露迅速引起关注,最终犯罪分子被刑拘归案。
二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影响
网络群体性事件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后,其影响也日益受到人们关注,网络群体性事件复杂多样,其产生的影响也因事件性质而不同。如同硬币的两面,这一类事件的影响也是利弊共存的,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积极影响
1、对社会及政府的监督预警作用
网络群体性事件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公共权力的滥用和私用,使网民对网络信息公开透明的信任程度得到提高。在网络时代大环境下,公众民主对于参与网络事件讨论的积极性逐渐增长,网民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真相的追求越发强烈。而随着信息网络建设的全面扩张,无论是官方网络新闻媒体还是民间个人,对网络社会政府的监督力度逐渐扩大并且日益严苛,成为现代社会网络监督中不可或缺的力量,限制了滥用私用公共权力的行为。而且这种监督力量的日益壮大也对从苗头上抑制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起到了明显效果,这是对网络群体性事件预警功能不完善的一种补充方式。
2、沟通社会不同群体与引导社会舆论
网络群体性事件刚开始可能仅仅是群众表达自身诉求的一种方式,然而随着时间的发展与事件的逐渐恶化,网民的诉求无法得到回应,这时他们会选择采取背离社会规范的行动,最终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网络群体性事件虽然具有短时间内迅速爆发的特性,但其发生前都会出现一些预兆,如果能够在这一段时间内及时地发现并且积极的引导事件发展,就很有可能避免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恶化及其带来的严重社会影响。而且网民与事件当事人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联系,基本上没有必要去欺骗或者伪装。所以网络大众发表的不同观点与讨论,大部分真实反映了他们对于事件的个人立场,它折射出了在网络这一无身份标签环境下个人的真实心理。虽然和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介传播手段与效果不尽相同,但是在引导舆论避免舆论扭曲失控的问题上,两者的最终目的应当是一致的,这是政府和人民的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要求
。而且网络新闻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将会有更加出色的效果。
(二)消极影响
1、网络暴力与网络暴民的产生
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如贫富差距、社会阶层利益失调、权力腐败、文化多样性、舆论多元化产生的社会环境因素;网络匿名、开放、管制宽松产生的网络环境因素;对公民个人信息、权利保护机制欠缺,互联网法律不完善产生的法律环境因素;维护网络正义,履行虚拟世界道德责任而通过恶意制裁审判,以求得网络问题解决产生的主观动机。这些都导致了网络暴力和暴民的产生。而这些网络暴民都拥有相同的特点,他们都在主观上恶意判断别人的行为,随意用侮辱性言论针对当事人而且未经当事人允许就将当事人隐私散播在网络上甚至威胁当事人人身安全,习惯以自身道德标准谴责他人并且没有主见盲目跟风。最为显著的一种表现就是被大众戏称为“键盘侠”的这类人群,为了凸显其个性与存在而忽视一切去侮辱别人或者质疑事件,这类人群的力量甚至可以将当事人逼上绝路,台湾兽医简稚澄受到网民指责其“刽子手”,“女屠夫”等,甚至演化成现实中的人身攻击,而最终选择了死亡。这些网络暴民的存在及其引发的网络暴力无论是在虚拟网络还是在现实中都对当事人造成了生理与心理上的伤害,威胁了社会治安。 网络群体性事件影响成因及对策(3):http://www.chuibin.com/faxue/lunwen_205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