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侠五义》作为一部侠义公案小说,判官群体、侠客群体内部以及相互之间建立起了一种相对和谐的关系。为了更好地了解这种和谐状态的内在涵义,本文引入乐群利和的儒学精神,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对上述话题加以探讨。关于判官、侠客形象的嬗变,《三侠五义》中官侠结合的过程,现有的研究已比较透彻,但未有研究者从乐群利和的儒学角度去剖析这个现象。乐群和利和这两种思想的内涵之间存在交叉之处,皆与和谐、整体这两个概念相关。但乐群精神更强调的是集体的利益远高于个体利益,并肯定整体的力量。而利和的精神则在于强调以礼义为秩序的基础上,达到和他人、和整体和睦相处的状态。本文将首先阐明乐群利和精神的具体意义,而后分别就两种精神在小说中找出具体与之相关的人物与情节加以论述,同时对细节进行深究。最后,从乐群利和整体思想出发,对小说中官侠结盟现象的内涵作一个切入式的观照,研究其思想内涵与上述儒学精神的联系以及异同。
一、乐群利和的儒家基本精神的内涵及体现
许多研究者好用“重利轻义”、“义利对立”来概括儒家对义与利的看法。事实上,乐群利和的儒学精神中体现出来的义与利并不排斥。追求私利乃人之本能,而在合乎“义”的前提下追求私利,以“礼”约束言行,团结集体,追求集体的私利,便能够将个体与整体的义、利相统一。这是一个个体自身与整体相磨合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自身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对立的情形,那么便要求个体顾全全局,这样整体的优势也会得到全面而充分的发挥。《三侠五义》中个体会合成小群体,往往以同一信念或一定秩序为纽带,以达到相互之间的道德共鸣为追求。具体如何,且分别就乐群与利和两个角度谈谈其在小说中的体现。
(一)、乐群思想的出处、内涵
“敬业乐群”最早出自西汉礼学家戴圣所著的《礼记·学记》,其中谈及“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而笔者在本文中将暂抛“敬业”一词,单就“乐群”一词展开论述。乐群最直接的意思就是指乐于和友人相处,主动调整自己和朋友之间,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那么,这里便引申出一个新的概念——群体。《荀子·王制》中曾谈到,人与动物最为本质的区别不在于二者本身存在的自然生理因素差异,也不在于二者所体现出来的外在力量[4]p26。既然人能够将比人类跑得更快的马作为古时交通的用具,将比人类力气更大的牛变成耕田犁地的助手,自然有其超越动物不可忽视的绝对优势。而人能够优越于动物最关键的一点是人的力量集中体现于群体结合的力量。
而要乐群,则必利群[5]。所谓利群,简言之,便是要充分发挥道德的作用,在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自觉牺牲个人利益而维护群体的利益。这里想说的群体并不是无任何依据自发形成的整体,而是按照一定的外在的准则或是内在的价值标准有序形成的统一体。且书中有记,“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4]p26此处的“分”并非指分散整体,而是指维系群体的一种特定秩序,在儒家思想中,最基本的秩序就是礼义道德。群体中个人与个人之间需要秩序来维系,而群体的利益也需要一定的秩序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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