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打赏
当前位置: 毕业论文 > 管理论文 >

青岛全面二孩政策下育龄家庭中男性成员生育意愿的实证研究(4)

时间:2026-01-26 22:08来源:101101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半年后,钟晓华基于城市双非夫妇再生育意愿,对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价,认为政策对双非夫妇的影响不大,应加强宣传并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半年后,钟晓华基于城市“双非”夫妇再生育意愿,对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价,认为政策对“双非”夫妇的影响不大,应加强宣传并因地制宜。宾丽慧,刘纯阳的调研结果显示,农村夫妇的二孩生育意愿较高。

在研究我国情况的同时,国内各学者也对韩国计划生育政策做了详细研究并从中借鉴经验,乔晓春、武俊青、姚兴云等从韩国取消生育政策、韩国家庭发展模式、韩国人口政策对我国农村人口政策的启示等方面展开分析,对于研究我国居民生育意愿,完善全面二孩政策有着重要贡献。

二、研究设计

(一)理论基础与假设

1.莱宾斯坦成本效用理论

莱宾斯坦,美国人口经济学家,他用经济学的成本效用理论解释家庭的生育意愿。该理论认为,决定是否有生育的意愿取决于家庭生育一个孩子所带来的效用是否高于成本,即新生儿为家庭带来的效用越高,则该家庭生育意愿越高,反之亦然。而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家庭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成本也随之提高,因此新生儿的效用低于成本,反而会降低生育意愿。

2.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并认为人们只有实现了较低层次的需求,才会追求更高的层次。生育二孩属于精神层面自我价值的实现,只有满足了较低层次生存和安全上的需求后,才会考虑这更高一层的需求。

3.假设

依据以上两种理论,我们可以假设在当下社会,生育二孩的意愿将会受到经济成本的制约。即经济支持的不足会使新生儿的效用低于成本,同时没有得到经济层面需求的满足,人们不会考虑进一步生育二孩的精神需求。

(二)核心概念界定

1.育龄家庭男性成员

根据通用惯例,15到49周岁被界定为育龄人群。与此同时,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结婚。因此,育龄家庭中的男性成员就被确定在22到49周岁这个区间。

2.生育意愿

生育意愿是个人对生育后代上的渴望和要求,它受到个人意识、社会经济水平、国家政策等多个方面的影响。本文将生育意愿操作化为生育数量(是否有意愿生育二孩),性别偏好,生育时间(生育前后两个孩子的间隔时间)三个方面。

(三)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法是以书面的形式,设计相关问题,获取受访者对问题的看法与意见,来获得资料与信息的一种间接的调查手段。本次研究通过设计自填式问卷,搜集相关数据以分析研究。

青岛全面二孩政策下育龄家庭中男性成员生育意愿的实证研究(4):http://www.chuibin.com/guanli/lunwen_206515.html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