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教旅游概念
宗教旅游的概念十分广泛,既含宗教性,又有旅游性,既包括宗教活动,又包括旅游活动。《中国旅游百科全书》中对宗教旅游的定义:宗教旅游是与宗教活动有关的旅游活动,可以分为宗教朝圣旅游和宗教观光旅游。
基于上述概念,本文对宗教旅游作出以下界定:宗教旅游是宗教信仰者、研究者或一般旅游者受宗教景点、文化、活动等宗教旅游资源的吸引,前去进行具有朝拜、云游、传教、研究等宗教目的以及观光、体验、求知、游憩等非宗教目的的独具虔诚性、信仰性的文化旅游活动的总称。
(二)宗教旅游特点
(1)客源市场相对稳定:游客量受环境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很小,特别是对宗教信仰者。并且随着宗教信仰人数的增加,客源市场也在不断扩大。
(2)重游率高:宗教旅游依托宗教艺术、活动等宗教旅游资源所具有的强烈感染力来满足旅游者的各种审美需求。同时,宗教信仰也能满足旅游者更深层次的情感需求,宗教信徒受宗教文化的吸引会定期、多次前往,形成了较高的重游率。
(3)参与度高:游客在进行宗教旅游的过程中不仅能够观赏到秀丽的自然风光和宗教人文景观,还能够亲身参与宗教活动。
国外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宗教与旅游的相互关系。Brayley(2010)提出旅游可以是一种保护宗教场所的手段,进而保存宗教文化的观点[1];Fourie等(2015)提出宗教信仰具有积极作用,宗教多元化促进了国家之间的旅游流动[2];Horák等(2015)提出了基于调查实施以及宗教和文化旅游概念策略的设计来确定新的朝圣路线的观点[3];Malodia和Singla(2017)通过衡量宗教游客的满意度,以确定期望经验差距并理解宗教旅行动机的转变[4];Hung等(2017)在研究探讨如何降低过于商业化的基础上,提出了宗教旅游发展的平衡模型,并对宗教场所的可持续管理提出了具体建议[5]。国外学者针对宗教旅游开发的研究取得了不少的成果,研究也较为完整、系统、专业,但是国外学者的研究毕竟不同于国内,缺乏符合中国国情的宗教旅游学术研究。
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宗教文化与旅游(业)开发管理方面。虽然宗教旅游活动从古代就已经盛行,但国内学术界对宗教旅游的研究还不是非常成熟。明世法(2008)提出了建立宗教旅游“场域”间的自主自觉参与和协调机制[6];王樊(2013)提出必须宣传宗教文化的积极面,加强宗教旅游队伍建设,创新宗教旅游开发模式[7];邹琦(2014)提出要依靠区域自身优势打造宗教文化特色品牌,进而树立起区域宗教文化新形象[8];袁源(2015)提出要做好宗教旅游开发,政府准确定位角色是首要工作[9];林晓婕(2016)指出要在考虑环境承载量和进行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避免过度开发宗教旅游资源[10];宋可玉(2017)提出了想要更好促进宗教旅游可持续发展就要进一步完善宗教法制建设的观点[11]。目前国内学者对于镇江宗教文化旅游开发的研究大多以定性为主,即针对镇江现有旅游资源进行定位分析,但对于游客评价研究仍然不足。本文通过结合镇江宗教旅游开发现状和游客评价数据分析,研究镇江宗教旅游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给出对策建议。 宗教旅游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chuibin.com/wenxian/lunwen_206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