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近些年来,涌现出大大小小具有典型特色的民俗村、民俗城、民俗文化博物馆,这说明了传统的民俗文化得到了广大人们群众的重新认可和高度重视,而且许多濒临消失或已经开始消失的民俗文化史迹被挖出来○1,被保护起来。同民俗活动一样,节庆活动一般情况下是一种有主题的公众庆典,是平民共同参与的节日,它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特殊产品,并且一部分是人为创造出来的吸引旅游者的旅游产物。民俗节日活动具有非常强的地方性,它的产生、起源、成长、高潮和消失,与各地区的地理自然环境、人文社科环境、政治经济环境和发展需求有很密切的关系。例如有号称冰雪之城的哈尔滨的冰雕节、西南地区的火把节、西双版纳傣族的泼水节等都跟当地的气候有关;又如重阳节、中秋节、七夕节、端午节等在特定的人文环境下所产生并且一直延续到现今的节日。虽然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俗节日节庆旅游已经小有发展并且初见成效,但在发展过程中,还是会有一些问题随之出现,例如不同的旅游参与者思维方式不同以至于导致对旅游地文化的冲击或没有着重考虑到当地居民的益处等。虽然旅游产业可以促进地方景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旅游人员的过度涌入也会对当地的民俗文化造成冲击和影响。而且随着旅游业的持续发展,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也会遭到相应的污染和破坏,例如城市生活垃圾增多、城市用水浪费、汽车噪音和尾气污染、植被破坏等问题。为了保证民俗节日旅游活动的可持续发展,研究旅游城市地居民对民俗节庆旅游活动影响的感知与态度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1]。
(二)相关研究综述
自上个世纪开始,部分地区就已经开始举办以文化经济为目的的节庆旅游活动。迄今为止,尽管有关节庆旅游活动的学术文献、名人著作或研究论文很多,但就现有的资料来看,到目前为止,有关民俗节日的定义依然没有一个准确的判定。有关“节庆”的代表性定义有:社会群体每年、每季度或更长一段时间间隔进行的一次具有一定意义、一定主题、一定内容、的庆典式活动。其举办时间、活动事项会事先对社会公布。其举办的目的是某一地区或民族的人民为祭祀神灵、祖先、农业生产,或者是出于某种特殊需要而为此举行的具有特色的、纪念性的庆典活动。从有关的调查情况来看,人们对民俗节日旅游概念的理解存在了很大差异,主要体现在广大群众对民俗节庆旅游内容的不肯定性。
据调查显示,朱希祥学者认为所谓的事件旅游是以各种各样的民俗节日、节庆、活动盛事的举办为核心以此来吸引广大人们群众的一种特殊的旅游形式,也称其为民俗游或民俗事件旅游。这里的民俗节日活动原本就是一种事件从外延发展到节庆旅游和事件旅游。在确定节庆旅游的旅游资源时,把节庆活动扩大发展到除各类旅游节日、庆典之外,还包含各种庆祝会、展示会、以及各种历史文化、节日庆典活动。这种定义把会展游、商务游、休闲游、等旅游方式全都归类在民俗节日旅游活动的范围之内[2]。
朱佩军学者认为民俗节庆旅游就是某个地区举行的、具有特殊含义的事件,即根据当地的历史文化、风俗民情、社会经济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资源,并加以整理,使其产生有特别形象和魅力,并且在一定的场合、一定的时间重复或多次举办的旅游活动。本文所介绍的民俗节庆旅游,部分借鉴了一些研究学者的观点,主要指在各旅游城市举办的以众多民俗节日活动为主吸引旅游消费者的一种特别的旅游形式。本文所涉及的“民俗节庆旅游”主要是指当地居民对民俗节庆旅游活动举办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及人民日常生活方面所产生的感知与态度。 居民对民俗节庆旅游影响的感知和态度研究以徐州汉文化节为例(2):http://www.chuibin.com/guanli/lunwen_206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