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第五·李斯列传》“快耳目”条(359):
“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念孙案:声能快耳,不能快目,“目”字后人所加。《文选》无“目”字。旧本《北堂书钞·乐部六》出“弹筝快耳”四字,引《史记》“弹筝搏髀,而歌呜呜快耳者”,亦无“目”字。《艺文类聚·乐部四》《太平御览·乐部十四》所引竝无“目”字。
“声能快耳,不能快目”,王念孙从词语搭配的角度认定《史记·李斯列传》“快耳目”的“目”字为后人所加,再通过参考异文,确定《史记·李斯列传》本作“歌呼呜呜快耳”。
二、因结构不同而发疑
古人写文章做诗等等大都追求对称的美,因此句与句,词与词等结构都是相似的,前面若是四字为句,后面也必是四字为句。根据这种为文的习惯,可以来判断某处是否衍夺文字。比如:
《史记第六·匈奴列传》“青駹马 乌骊马”条(392):
“其西方尽白马,东方尽青駹马,北方尽乌骊马,南方尽骍马”念孙案:“青駹”、“乌骊”下本无“马”字,后人依上下文加之也。“西方尽白马”、“东方尽青駹”、“北方尽乌骊”、“南方尽骍马”,皆五字为句。其马色之一字者,则加“马”字以成文,两字者则省“马”字以协句。《尔雅·释地》之说“八方”,“东”、“西”、“南”、“北”之下皆有“方”字,而“东南”、“西南”、“西北”、“东北”之下皆无“方”字,例与此同也。后人不知古人属文之体,而于“青駹”、“乌骊”下各加一“马”字,则累于词矣。《艺文类聚·兽部上》《太平御览·兽部五》引此,“青駹”、“乌骊”下皆无“马”字。
王念孙通过句式结构对比,发现“东方尽青駹马,北方尽乌骊马”之“青駹”、“乌骊”下本无“马”字,为后人依上下文所加。
三、因音韵不协而发疑
古人为文不仅仅追求形式美,还追求音乐美。如果文章叶韵,就可以产生韵律感,朗朗上口,利于传诵。因此,如果古书音韵不协,就有存在问题的可能。尤其是整个段落都用韵,而其中一句不叶韵,很可能有错误。
《逸周书第一》“腾上”条(21):
《宝典篇》:“伦不腾上,上乃不崩。”孔注曰:“不腾,不越。”念孙案:“腾上”当为“上腾”。“腾”与“崩”为韵,“九德”皆用韵之文。
“九德”皆用韵,王念孙发现“上”和“崩”不叶韵,而“腾”与“崩”为韵,发现“腾”与 “上”互乙。
四、因对文不一致而发疑
对文是古文中运用最广泛的修辞之一,不仅有词与词相对、词组与词组相对,还有句子与句子相对。处在同一位置上的词往往是同一类词,或者意思相近,或者用法相近。因此,如果对文不一致,原文就有可能存在问题,王念孙常常因对文不一致而发疑。
《史记第五·李斯列传》“阿缟”条(358) :
“阿缟之衣,锦绣之饰”。徐广曰:“齐之东阿县,缯帛所出。”念孙案:徐以上文云“江南金锡,西蜀丹青”,故以阿缟为东阿所出之缟也。今案:“阿缟之衣”与“锦绣之饰”相对为文,则“阿”为细缯之名,非谓东阿也。“阿”字或作“䋪”,《广雅》曰:“䋪、缟,练也。”《楚辞·招魂》“蒻阿拂壁”,“蒻”与“弱”同,阿,细缯也。言以弱阿拂牀之四壁也。《淮南·修务篇》“衣阿锡,曳齐纨”,高注曰:“阿,细 《读书杂志》发疑方法举隅(2):http://www.chuibin.com/wenxue/lunwen_205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