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选择权应归还病人

就医选择权应归还病人
,"要求了解中医才能反对中医","要求精通传统文化才不能拒绝接受传统文化",是颠倒了因果。类似的逻辑错误,广泛存在于中国式的诡辨争论之中。本质上,争论者并不是在"摆事实,讲道理",而是在"摆架势,讲道德",争夺对事务的裁判权。至于裁判结论是否谬论,本身无关紧要。中国,是一个道德治国、等级社会的传统文化;文化,为此目的,存在了两千年。

  不理解科学的辩证法,不理解黑箱(blackbox),即无法进行统计治疗效果风险概率的不确定性;不单单是在中医这类问题上,在各种社会问题上,中国社会的争论,无论初衷是不是出自民主观,最终,却总是陷入道德制高点的争论,以及神秘化证明的矛盾自证的误区。争论者,大多数着眼于非黑即白的绝对裁判权,而忘记了,自已到底为了什么利益目的,参与到这样的争论之中。而事实上,大多数争论,总是在一方是非黑即白的绝对争取;而另一方,则在确定黑箱适应范围上坚持原则。这样的争论,要么永远没有一致结论,要么,争论,要通过毛泽东式的残酷内战、挑动华夏子孙互相之间的屠杀、批斗、压迫,种种愚昧凶残的手段,才能结束。

  以中医来讲,中医维护者似乎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维护中医从业者、病人个人选择权的利益。他们的维护,完全陷入了置自已于死地的错误境地:

  1)错误一;西方科学不是科学的全部,中医是中式科学。(差不多是这样的观点);这是错误引用民族主义用于学术争论,而理由,居然就是承认对方的最高指控:不是西方的科学,也即人家认为的现代科学。这就够了!(还真有这么蠢的)。

  2)错误二:"你的中医水平及不上我,也不能解释我随意挑出来的一大段中医话",所以,中医是不是科学,我说了算。这是违反了"科学是他证,他证来源于他人的重复性验证"这个科学方法论的原理,以自证代替他证。结果,以此辩护,效果与一相同,自已证明自已"不是科学"。

  3)错误三:陷入攻击反对者的道德、学识水平;这是《中国式诡辩》的常用伎俩;否定他人的发言权。得到的也就只能是精神胜利法,而第三方受众看来,等于说,"这帮家伙没辄了"。引用《远离中国式诡辩》中的逻辑,这种错误的根本就在于,任何人都有权持自已的认识"中医是科学,还不是伪科学",你只能解释自已为什么信奉中医,为什么不信中医,而不能说, "他人(你)没有权力信中医,或者不信中医"。你解释的目的,是为了争取第三方认同,而不是为了强制辩论对方接受你的选择;那样,你将失去所有说服第三者受众的机会。

  这几种错误,在那些没有基本科学知识,却精通古老中国文人(通常是御用的)雄辩的传统文人那里,不单单是在中医这样的事务,几乎在所有辩论中,都司空见惯。 科学,是一种验证结论的方法论,最简单地说,就是"实证性,重复性"。科学不是一种道德标准,科学本身不是一种"理论"。自然,也不是恩格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的错误"客观性和发展性",所可以准确描述的。(笔者用很大的毅力抑制住直观描述,没有说这家伙是一个文盲)。科学,就是一种验证理论的方法,本身不是一种理论。也就不存在任何可以修改、再定义的余地。"科学一定是正确的吗?",这句话问得毫无意义。科学只是回答,按"实证性、重复性"标准,是 YES,或者NO。你愿意怎么接受它,反对它,是你自已的事。你不愿意,可以把"科学"称为"不科学","伪伪伪科学","鬼学","方学","错学"……,你能改的,只是它在你大脑中NAME;(不是别人的),它的DEFINITION,仍是"实证性,可重复性"。

  以攻击科学定义为中医辩护,毫无意义,那怕你翻透了马恩列斯毛外加孔子孟子的大作,也是毫无用处。何况,你阁下在传统文化上的认识,也不见得比你的对手真的强到那里去。就以笔者来说,笔者对中国历史文化的发展模式、演变,那是相当自信的。简单争论中医是不是科学,如同简单争论"一个人是不是坏人"一样,毫无意义。人之初性本善,而人做的事,则可能非常坏。因为事太坏,为了防止同样的坏事更多发生,要惩罚到"性本善的人"身上。大概,这就叫对事不对人。

  本文还可以参考"大学无书,远离中国式诡辩"系列主题:

  《中国式诡辩:官本位文化之权位崇拜心魔》

  《"大学无书",远离中国式诡辩!》

  《国际人权社会原则其实是"永恒的利益"》

  《人性本私:中国信仰缺失是伪命题》

  《人性本私:让独立专家观点雷倒的都是可爱的动物》

  《批判中国文化社会之愤怒与愤努的批判》

  《有谁见过引经据典掉书包的分析报告?》

  其实,科学并没有否定中医!相反,企图否定科学,就否定了中医任何生路。以科学的观点为中医辩护,那么马上可以得出三个结论:

  1)中医是有效的;别管它什么原因,但是至少在若干病种中,接受中医治疗病人反应有效;(机理,是黑箱范围);

  2)中医,至少部分病人的是接受的;

  3)中医的确还没有得到严格的重复性实证;但是,同样在大部分相关领域,也没有得到重复性实证"证明中医无效"!

  那么,还争什么呢?呵呵,一些人争的,只不过是完全、全面地肯定中医,这当然是徒劳的,易受攻击的。而全面地否定中医,也当然会由于以上三个原因,遭到社会性的广泛的反弹。因此,"中医是不是科学"的争论;要害,却在于"争论中医的方法"是不是科学。以此认识去面对何作庥,方舟子,张功耀这三位"反对中医的急先锋",中医维护者的错误反击,几乎可以说起到了"消灭中医的拉拉队"的作用。以至于拉出一个完全是外行的"吴仪也信中医",作为证明。呵呵,牛顿、爱恩斯坦,还信上帝呢!

  何作庥,他反中医吗?他的最核心论据,是"中医不能治癌症"。如果中医维护者蠢到去证明"中医能够治癌症",除了"文盲"这个形容词(注意,是形容词用法,不是名词哟!),实在不知道如何形容!因为人家说的是科学方法论下的事实结论。你应该用同样的方法论,比如说,反问,"中医不能够治癌症,那么西医能治吗?"。事实上,同样的标准,西医也不能治癌症!不妨统计一下,中晚期癌症,包括陈晓旭的那个乳腺癌,西医放疗、化疗、外科、热疗……,很牛,很贵;但是,病人治了以后,死亡率比不治还要高!!实际上,对中晚期癌症的强行治疗,目前即使是在西医学界,也开始认为可能是过度治疗,因此,才有了"姑息治疗" 的提法。姑息治疗,难道不是西医吗?更进一步,目前现代医学开始认为,癌症如果不是因为感染因素,象HP感染导致的胃癌,HP感染导致的宫颈癌,(注意,两个HP是不同病毒,前者是幽门螺旋菌,后者是人类乳头状病毒);就是人体保护自已的措施。"癌症是人体保护自已的措施",这可太具辩证法了!实验表明,主要肿瘤发出的TGF-beta抑制了同类致病因素在体内引发更广泛的肿瘤。这就是为什么癌症越治越扩散的真相,因为,不是肿瘤扩散,而只是广泛存在的肿瘤,原来被抑制而已。

  方舟子,他的论点就是反复申明科学的可重复性、实证性;然后,直接提出主张"弃医留药"。他的要点,不在于"科学可重复性、实证性"原则是否正确,那是无可辩驳的,向这个方向反击纯属徒劳。方的弱点,在"弃医留药"的主语是什么。什么是主语,明白吗?其实,这也同时是张功耀的弱点。他们两人的主句主语,都是"政府,国家"。特别是张功耀,"国家医疗体制应该取消中医",即,国家经营的公立医疗体系,应该不提供中医服务。这错了吗?没错!问题在于,"公立医疗体系",不提供中医服务,难道就应该提供"西医服务"了吗?没有看过本博相关文章的读者,大概不能理解本博这两句话。

  笔者曾经提到,反驳一种理论,有体系内反驳,和体系外反驳两种。体系外的反驳只能使用现实解释的办法,一般是无力的,特别是当该理论体系在实践生活体验中得到"验证"的时侯。对中医的反驳,尽管从科学三要素定义出发,理由很充分;但是,由于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中医有效"的体验,因此,很充分的反驳也在一部分人眼中,认为是"不充分的","不全面的",甚至打算修改科学定义,就是这个道理。

  纵观整个博客,因为笔者所持中医观点而施以攻击,甚至是恶意的人身攻击的人士,几乎无一例外是不懂得科学争论的ABC,无一例外不了解《罗伯特议事法则》,无一例外不是除了《权位崇拜》,就是《中国式诡辩》。笔者不回以"报复性诅咒",不是笔者够厚道,而是笔者不希望在一个科学的社会现实问题的讨论上,陷入《道德的口水仗》。所以,笔者祝福这些朋友,身体健康;社会认识上早日走出误区。

  部分朋友是出于"道德信仰"的立场,百分百支持中医的,并相应地向不接受中医的群体,提出道德上的道义要求"不能不信中医"。部分中医现实利益从业者,或潜在行业利益者,甚至以诅咒的方式,"希望笔者患APL(幼粒)"。这是侵犯笔者等不接受中医信仰的群体的人权的。正如信仰中医是人权,他人不能干涉;那么不信中医,同样是一种人权,以怎以能施以道德勒索呢?"爱护中医,不要让不懂医的老百姓不敢看中医",请问,一种"医疗技术"如果要依靠道德意义上的爱护的话,还有存在的价值吗?以道德理由,恶意攻击象笔者这样,事实上也是为中医争取合法生存空间的人士,那只能说,中医的确应该进入坟墓了。所以笔者说,这些人士,不懂得怎么为中医辩护;总是走进帮助专治统制者《道德治国》的动物模范的路。

  为什么"三重双盲临床实验"标准是唯一科学医学衡量标准?

  对笔者立场原则分明的"西方式论证"很不以为然;问"你怎么肯定张耀功是体系内的反驳"。这里不为说服持有中医信仰的朋友,而是完整笔者对"体系内外反驳方法"的描述。体系内外,是一个不能互换的相对概念。这点很好理解,自家花园对于大街是内;对于房内就是外;大厅对于园子是内;对于睡房就是外。总之,取决于发言者本身知识点的"黑箱边界"在那里。

  笔者以"重复性,他证性,实证性"出发,完全接受了三重双盲临床实验的疗效测定标准。所谓什么医之科学与不科学,根本不关心了。所以,这是完全是中医体系外的"批判",原因是笔者自已不接受中医,当然不会去研究中医以供"反驳"。三重双盲标准,不是中医本身的疗效定义。张功耀比笔者要懂更多的中医,是在使用过中医治过人后,用他的中医知识作为否定中医的依据。因此,尽管张比起笔者是"体系内",对于同样不少"不懂中医"的患者来说,其批判就比笔者有力了。尽管在很多中医"宗师"眼中仍然体系外,这样,张的批判不能说服所有中医从业者和患者,也在情理之中。

  事实上,正是由于中医存在着边际定义模糊的缺点,它具有神秘主义文化理论的通病,就是很容易被他方科学标准质疑。又很容易通过体系内的神秘化加以辩护。最终,成了"信者有","不信者无"。因此,这类争议的合理方案只有一个:让消费者选择;信者选,不信者不选。

  现代医学对中医三重双盲临床实验的要求,并不是可以诡辩偷换"科学"概念的道德要求。实际上,什么是现代医学呢?其实就是可以引进第三方付费,即医疗保险的医疗市场可以接受的商业医学。所谓的三重双盲临床实验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通过足够多的临床应用统计,得出治疗风险和疗效的概率,结疗同样透明的该顶治疗的可预测费用,不难制定出相应的医疗保险产品。

  根据《不确定性定律》名义价格×1/(风险权重+不确定性)=货币价值可以解释中医,为什么不可能被世界现代医疗市场所接受。只需要把价格,和货币价值,修改为期望,和治疗效果。形成治疗预后×1/(治疗风险+不确定性)=治疗效果;其中的治疗风险,就是著名的三重双盲临床实验所确定的有效性和风险概率。

  为什么不能通过三重双盲临床实验就不是科学?一定被现代医疗市场所淘汰?原因就在于,大病医疗是一项大数偶然的概率事件;要令患者能够看得起病,一定要引入第三方医疗--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不可能根据所谓的"中医宝库"的诡辩,只可能根据治疗风险概率,倒推出医疗保险产品的赔偿率,和市场价格。中医是什么?就是不能经受三重双盲临床实验确定治疗风险的中国传统治疗手段。换言之,治疗效果全部是不确定性!试问,如果它如何进入现代医疗市场?

  这就是一些所谓的医生穷吹什么"中医治疗急性幼粒白血病","某个慢粒病例中药效果好过格列卫",中国治什么比美国先进,等等,全都是没有意义的胡吹。一切,以三重双盲实验统计概率为准。个案没有意义,(很多人不理解这句话),医疗支付、医疗成本控制,只能针对统计结果进行实际操作。

  有些朋友会说,那中医中一些项目通过了三重双盲实验,有了可对照的风险(包括毒理效果)和疗法,象青蒿素,砷剂,蓖麻素……,是不是就证明中医是科学的呢?不对!因为科学不看你是中医还是西医,只要通过了三重双盲实验过程,有了风险和成本的对照定量,保险公司就可以设计支付产品。这就是现代医学。所以青蒿素,砷剂,蓖麻素……,它们是西药、西医。

  所以,一些人,显然是把"中医是不科学的","中医是法律禁止的","中医是不提倡的","中医是保险公司不赔付的","中医是非法行医",统统搞混了。事实上,"中医是不是科学",要看科学的定义;在中国,基本上就是一场道德的口水仗。"中医是非法行医",在全世界都没有这种说法。真正不可改变的是, "保险公司"不可能对不确定性设计医疗保险产品,否则,就不是商业产品,是开了一个赌场。

  支持中医不可以"强迫患者使用中医"

  对医改、中医关心的朋友,请仔细读读笔者这几篇文章。就可以理解上面两句话:"国家公立医疗体制中,不应该有中医,也不应该有西医",国家应该关注的,不是"医"本身,而是,"如何得到医"。这也是为什么说,最新的医改方案,根本不用进一步讨论,只不过是假、大、空、骗。它的核心,无非就是"医疗行业国营既得利益者",要纳税人为他们的小集团利益,多掏一点钱,搞点面子工程罢了。骗投资罢了!

  医改成功的关键,在于整个方案,必须是"从补需入手",如何满足"由保而生"的需求,是医疗行业内部的专业技术、经营、竞争问题,优胜劣汰,价优者得!医改本身,不是医疗的改,而是"医保"的改。它是"医疗医院管理专业"的问题,属商业、社会保障学科,而不是,"医学院","医疗专业"。它的专家,不是医生,凡是医生,一定提不出成功的医改、医管方案。它是社会如何花钱"买医"的问题,说句难听点的,它是笔者的专业,不是医生朋友们的专业。最没有发言权的,就是医疗的专家。应由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主持医改方案,而不是由卫生局主持。卫生局自已主持,等于让卖家自已决定价格,购买力不足国家埋单(当然是对少数人),这治病,能不贵吗?

  中国社会,中国政府,对于医改的问题,整个就搞错了!当中国医疗保险体系无是质量还是公平,都远远比不上美国、香港、英国、日本这些国家时,却奢评指责人家"这个不好,那个不行",作为拒绝公平高效目标的改革的利益集团借口,可笑!可憎!可恨!可怜!

  回头再看看中医,张功耀的高论,可就远不是"中医科学不科学的问题",而是"公费医疗用不用便宜的中医"的问题。再结合代表官僚的吴仪,代表卫生部利益的高强、陈竺的的官方立场,再结合那份完全站在"医疗行业"卖方利益上的医改新方案,以及李玲这些人的高论。所谓"中医科学"之争论,本质上,就是让权贵阶层,用纳税人的钱接受昂贵的西医治疗,补充性,可以选用中医。而平民,无论愿意不愿意,只能选择便宜的中医,或者,用贵得多的价格,接受西医治疗。

  请问,这样的医改,这样的"中医科学",无论你是支持还是反对中医,作为平民,你支持吗?当咱们小民百姓都是傻子?太过分了!那么,如果顺水推舟,响应张功耀的号召,"中西医一起退出国家医疗体系",取消国家医疗体制。市场竞争,中医、西医,全在于患者的选择。那么,无论你是支持还是反对中医本身,又有什么不利之处呢?那么按中医三个相关结论的科字标准,承认科学这种科学论,又有什么为难呢?

  "支持中医"的朋友不得其法,原因可能也就在于"过分迷恋传统文化",自以为较之反方,"更了解传统文化";文化修养差的,还误以为自已拥有道德上的优越地位。说不定,这些道德卫道,只是更不了解"西方文化",及与中国传统的对比而已。有了这般缺陷,套用传统的《》这样的古老招数,既不可能说服旁人,更易被有心官僚利用,全然忘记自已的本来利益、本来立场。变成了形而上学的假大空争论,自相残杀!何益之有

  在没有定义主语角色对象的前题下,"要不要中医",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道德口水仗。在西方社会,这是一个医疗市场问题,有两种角色,医者的角色,和患者的角色,两者截然不同。对于医者角色来说,"可以选择中医作为从业选择";对于患者角色来说,"可以选择中医作为治病的手段"。根据人权断言,人权单位,及其拥有的财产拥有,自主交换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这是两者角色的人权利益。但是,如果掉转过来,"医者强行为患者施以中医","患者强迫医者选择中医保证疗效",就是反人权,反民主,即反人类的邪恶行为。

  在中国还有第三个角色,收了国民税收却没有负担国民福利责任的政府。对这个政府来说,以君权为患者选择中医,降低自已的国民福利责任,是它支持中医,并运用《》打压异议人士的原因。而对于中医从业者来说,也根本谈不上占了便宜,只不过是把你们当成廉价服务奴隶,让患者奴隶被动接受君权"安排你们提供的服务"而已。你们得不到真正的职业回报。还不如抛弃君权干预,让真正信任中医的患者,物付所值,体现你们从业的市场价值,你们才有机会真正宏扬中医!

  官方所谓支持中医,本来就是专治统制者剥夺公民人权利益,服务于自身小阶层利益的工具,-----全额西医公费医疗,有多少人有资格享有?这才是人家的目的!唉!一些中医人士,真的不懂如何为中医从业者争取权益。至于一些疯狗一样在本博狂咬的所谓人,人家把她(他)卖窑子里了,还在替人家数钱擦屁股舔屁眼呢!

Copyright © 2007-2012 www.chuibin.com 六维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