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官僚行政向民主行政转变

实现官僚行政向民主行政转变
官僚行政是建立在“官本位”的基础和意识上,领导过分重视自己的权力和表现自己的权力,不是以事务本身的效率效能为依据,而是以自己的权力是否行使、是否被尊重、是否被重视为依据,领导的乐趣不在于说对了部属听,而在于说得不对部属也得听和去执行。 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拥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直至占据最大的行政资源,他会逐步地把本级的财权和用人权尽量握在自己手中,背后通过打招呼的方式破坏下几级的用人制度和办事程序,纪检也在他领导之下,监督无效,权力通天,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领导为了独断专行的方便,不可避免地造成内部近亲繁殖,裙带关系盛行,其最终结果是体系内部形成越来越政治化的利益集团与官僚作风,也就必然导致个体与体系自身职业能力的整体降低或丧失,组织腐败、低效、无能就在所难免。
在官僚行政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从下至上会出现权利潜移默化地上移现象,下层权利向上层集中,本级权利向一把手集中,形成层级集权和个人集权现象。最后结果是:在基层的民众被迫花自己的钱承担更多的额外义务,但属于自己的权利会逐步地被掠夺,下级的部分权力将会被上级逐步侵占和削弱,要么把属于下级的权力收上来,要么把下级原来的绝对支配权变成相对支配权,黑手在背后摆布下级的决策,从中获取丰厚的利益,导致应该走正常程序办的事变为花钱才能办事,原来低层就能办的事,现在不行了必须通过走关系到上一层才能办成,走关系越找越高,关系网越来越复杂,工作也不好开展,不一定什么时候得罪某某领导的人。层级集权加速了潜规则快速和深入发展,关系网和潜规则的权重飙升,工作业绩权重迅速下降,目前只占整体比重15%~20%之间,工作业绩已变得无关紧要了,工作业绩再好,不走关系不送礼也白扯,不会再有等着天上掉馅饼的事,致使计划经济下的评判用人标准彻底被颠覆,现在提拔、争项目、办事等都需要付出成本才能得到,还必须抢在前、花钱足和关系硬才好使,不然的话前后一分钟时间就可能翻盘,所以,跑官、要官、买官、跑项目、办事花钱等在官僚行政中是永远杜绝不了的问题,办事花钱三五年就翻番,走关系越找越高才好使,官场潜规则越来越严重,造就的双面人格的人越来越多,把办事花钱、提拔送礼找关系当成天经地义的事,不这样反而不正常。
政府十多年来都一直在进行官僚行政体制改革,但只触皮毛,不能深入实质。原因:原超部门国家机构体改委被撤销后,改革都由各行政单位内部自己改,可想而之,这些既得利益势力好不容易用了这么多年的心血才集到手的行政资源再改革掉,让自己得到利益又失去,可能吗?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可能吗?或许只有孔圣人才能做得到。例如住房改革。这些年中央政府在这方面努力不少,但问题则是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到了今天,地方政府和发展商绑架了整个住房体系,转而又绑架了个人的就业、买房、 结婚和养家。正是因为被绑架,无论是有房的还是没有房的,都不感觉到幸福。教育也一样。教育改革也在进行,但改革的结果都是教育资源的分配越来越不公平,人们接受教育的机会越来越不公平 。无论是住房和教育,形形式式的改革都在向权钱阶层倾斜。如果从每一次改革中获利的都是权势阶层,那么人们为什么要信任改革呢?
在官僚行政中最致命地方是:了解和掌握民情不及时,特别是层级越多,反应越慢,总处于被动,尤其是在信息飞速发展的今天更不适应。最后造成的结果,地球人都知道怎么回事,上层官僚机构还蒙在鼓里,由于不了解情况进行搪塞,结果怨言四起,非常被动。其原因:基层单位事出了怕担责任,藏着掖着,又经过多层上报,就是正常的一件事,经过这么多层级转手上报,内容也早就面目全非,坏事也可能说成没事甚至是好事,你怎么判断和处置呢?所以说,民主行政才是最好的选择。官僚行政中还有一个致命地方:随着经济迅速发展,逐渐出现“政不出门”的现象,原因是潜规则替代和既得利益势力的阻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把经念歪了,干着欺上瞒下的勾当,一些政策卡在“中间层”,当然其中也有上层既得利益势力间接参与其中,把政策变利益,他们能这样做,本质上是由于没有“唯下”机制,才造成“唯上”很多时候演变成“欺上”,变法子打折扣执行。缘由是上级决策对社会不公开,与民众之间又没有沟通渠道,民众对政策内容不清楚,地方政府把上级政策说成啥样就是啥样,“瞒下”也就不可避免了,即使基层民众向上级决策机构反映各地不一样和不公时,上级查下来,地方政府马上补齐而不会受任何严厉惩戒,致使地方政府心存侥幸而为之,成功就能捞一把,发现了也不会受到太大损失,补上就算完事,这不是助纣为虐吗?其结果不是更大胆、更无所顾及了吗?因此这样,中央政策就成为中间层官员的“寻租”工具,让他们从中获得巨大利益。
官僚行政诸多缺点必须通过另外一种形式——民主来克服。这样就可以在一种“新的官僚体制形式”下,“将民主和效率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民主行政”,即在保证实现政府“效率最大化”的前提下,“为了使行政能够服务于民众的共同利益,行政机构和人员必须向民众负责,并保证民众参与和控制行政过程”。民主行政是建立在“民本位”的基础和意识上,政府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和服务基层民众,公务员都是国民的公仆,强调服务行政。民主行政的主要目的就是建立起权力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滥用职权就要受到惩罚。体措施有:民主决策、集中执行、代表参与、行政程序和信息公开、接受民众和媒体的监督,行政权力行使过程让大家看得到。国民参与行政过程,需要政府行政权力向社会组织分权、向民众分权、向公检法分权。县级以下基层单位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政策。建立起各级政府与民众直接联系和沟通渠道,把中间层的部分权力下放到县级以下单位,县级以下单位实行基层民众民主自治管理,实施差额民主选举制,再大的权力由于民众监管而不至于被滥用,欺上瞒下才能杜绝。在基层,民主能加速民本思想和选举的深入发展,促进程序公开和群众监督的扩大,办事走程序,走关系不通,如果非要走关系送礼的话,只能落个贿选和买票的坏名声,以后再也不会有机会参选了,对个人约束力非常强。县长、书记干得好不好,由基层民众说了算,不行就下台,民众是不含糊的,因为那样就是对自己的切身利益不负责任。只要工作业绩好,民众满意,自然就不需要为自己前途发愁,就不会存在任期满后满脑子找关系送礼求提职和向上发展的想法,只要干得好,民众自然向上级推荐您。哪好哪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民众参与机制是民主的主要表现形式。它指每个人都有权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倡导“下评上、民评官、基层评机关”。以权力牵制和约束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发生,这也是真实民主所追寻的目标。政府对民众负责,可以被民众撤换。把政府行政权力实施过程的知情权、监督权交给民众,以防行政办事程序被潜规则所代替,对不法行政敢说“不”。在政府向社会征求意见过程中,应采取谈判协商机制,按着对等原则与各民主党派和社会组织谈判协商,采纳有益意见,杜绝使用恃强凌弱和以多胜少的方式征求意见,那样就会阻塞言路和制造社会矛盾,征求不到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还有负面影响。在组织政策调研过程中和组织决策时都要采取民主方式进行,即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搞一言堂和拍脑袋做决策,在组织政策调研过程中必须有民主党派和社会组织代表全程参与,实施公开政策分析与辩论过程。在组织决策时必须有民主党派和社会组织代表列席监督,并拥有建议和质疑权,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绝对不能搞最后由一把手做拍板的事,这样做叫独断,是违反民主的做法,必须通过投票决定,重大决策必须经过政府常委扩大会投票通过。在组织决策执行过程中,必须按照集中的原则实施,不能有异议,不能有不和谐的音符夹杂其中,不能说三道四,要全力以赴抓落实,不能消极怠工和久拖不办,发现者必须严惩,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也必须有民主党派和社会组织代表及媒体参与其中,全程跟踪问效,对不能迅速落实的有咨询权和建议权,必要时可能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问题,直至政策落实到底为止,使政府暴露于严格的检查和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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