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作从业人员规定》和济南市有关规定,配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平,济南市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拟组织医药商品购销员等工种的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一)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批发、零售)中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需按照规定的条件申报相应的工种、技术等级的人员。

  (二)已取得某一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愿意报考医药行业各工种的人员。

  (三)拟在医药行业就业的,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二)取得本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可申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本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年龄在45岁以上,所在单位证明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业资格,连续从事本工种15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

  (四)药学专业(含药学相关专业)中专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报中级职业资格。

  (五)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报中级职业资格。

  (六)药学专业(含药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业资格。

  (七)其他自愿申请参加医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人员,只能申报初级职业资格。

  三、鉴定工种及级别

  工种:医药商品购销员。

  级别:初级。

  四、发证

  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发放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根据本人从事的工作岗位报名。报名时一并交纳所需费用。收费标准按济南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 初级44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费等)。

  (二)报名时间:12月14日—18日。额满为止。

  初级培训时间:12月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21日—2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考试时间:12月25日上午9:00—11:30。

  (三)报名时应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2)一寸近期照片3张,二寸同底版照片1张(彩色)。

  六、报名地点、电话

  济南市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203房间 电话:83166657

  地址:天桥区义合西街42号(天桥东附道中段,天桥区医院东临路口向北约500米路东)。

  济南市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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