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安全监察

计算机安全监察
计算机安全监察的范围及手续?
计算机安全监察收费项目及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是怎样规定的?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生产企业禁止哪些行为?
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的信息有哪些?
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有哪些?
计算机用户须履行的国际互联网备案手续有哪些?
使用计算机的单位有哪些职责?
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计算机硬件、软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对违反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的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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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机安全监察的范围及手续?
(一)国际联网的单位或个人(含多媒体网用户),须到公安机关备案。
(二)申请经营“网吧”须到公安机关填写《经营“网吧”安全检查申请审核表》,经公安机关审核并安全检查合格,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三)信息网络安全检测产品的销售单位要到省级公安机关填写《销售信息网络安全检测产品备案表》。
(四)用户单位购买信息网络安全检测产品,要先到省级公安机关填写《购买信息网络安全检测产品备案表》,投入使用后;要将本单位《用户IP地址配置备案表》报送省级公安机关备案。
(五)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的生产者在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之前,必须申请由公安部发放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二、计算机安全监察收费项目及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进入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是怎样规定的?
(一)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接入网络必须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二)对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接入单位实行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制度。经营许可证由经营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颁发,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互联单位主管部门对经营性接人单位实行年捡制度 。跨省(区)、市经营的接入单位应当向经营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在本省(区)、市内经营的接入单位应当向经营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经其授权的省级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
(三)进行国际联网的专业计算机信息网络不得经营国际互联网络业务。企业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其地通过专线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只限于内部使用。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生产企业禁止哪些行为?
1、没有申领销售许可证而将生产的安全专用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2、安全专用产品的功能发生改变,没有重新申领销售许可证进行销售;
3、销售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申领手续而继续销售;
4、提供虚假的安全专用产品检测报告或者虚假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研究的备案证明,骗取销售许可证;
5、销售的安全专用产品与送检祥品安全功能不一致;
6、未在安全专用产品上标明“销售许可”标记而销售;
7、伪造、变造销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标记。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的信息有哪些?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定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5、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六、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有哪些?
1、未经允许,进入计其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七、计算机用户须履行的国际互联网备案手续有哪些?
1、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
2、上述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请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八、使用计算机的单位有哪些职责?
1、制定本单位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方案;
2、组织人员定期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安全教有和培训;
3、对新添置的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
4、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新型计算机病毒和清除不掉的计算机病毒;
5、协助公安机关追查计算机病毒来源;
6、应承担的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其他工作。
九、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计算机硬件、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在计算机硬件、软件出厂、销售、出租以前或维修以后,必须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检测和清除。
2、生产、销售计算机病毒防护产品,必须逐级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制造、传播、修改计算机病毒;
4、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版、印发、销售、出租计算机病毒机理、源程序的刊物、书籍和资料;
十、对违反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的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公安机关的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对违反上述所禁止的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和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五千无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
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
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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